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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抓源头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受朱镕基委托李岚清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
2001-01-17 来源:光明日报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刘振英 新华社记者 朱冬菊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一月十六日电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今天在北京召开。受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委托,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级政府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部署,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标本兼治,加大抓源头的工作力度,把政府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引向深入。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对今年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尉健行应邀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吴邦国、温家宝,国务委员迟浩田、罗干、吴仪、司马义·艾买提、王忠禹出席了会议。

李岚清对政府系统一年来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总结。他指出,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部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政府结合“三讲”教育和廉洁从政的警示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新进展,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查办案件力度持续加大,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惩办了一批腐败分子;大力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取得进展;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水平有所提高,执法监督不断加强。但是也要看到,有些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一再发生,有些不正之风还比较严重。有的领导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还在搞以权谋私,吃喝玩乐;少数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这些情况表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必须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抓下去。

李岚清强调,今年是我国“十五”计划开始实施的第一年,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部门和各级政府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进一步规范政府的行政权力和行为。特别是要在管权、管人、管钱等方面,继续深化改革,加大治本力度,务必抓出新的成效。

李岚清指出,今年政府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突出重点,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规范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要深入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从思想上构筑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防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规定特别是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作出的各项新规定。加强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纠正和查处。要进一步健全法制,更加注重从制度上、机制上解决问题。

第二,继续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重点查办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包括金融机构)领导人员违法违纪、严重失职渎职案件和选拔干部中买官卖官的案件;查办贪污贿赂、走私贩私、骗税骗汇、金融诈骗案件;查办严重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执纪执法部门要敢于碰硬。不论案件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依法处理,绝不姑息,决不手软。

第三,继续大力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今年的重点是继续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和治理“三乱”。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要与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治理“三乱”和清理“小金库”工作,要与财政、税费改革相结合,通过改革,管好钱、用好钱,加强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第四,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推行政务公开。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级政府,要按照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改进管理和服务的要求,继续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能精简的必须精简,可改为备案的应改为备案管理,需要保留的要依法加强管理,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严防权钱交易。各级政府有关公共管理和服务的政策、法规、制度,以及办事程序、时限、结果和监督途径,凡不涉及国家机密的,都应该公开,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结合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加强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国务院今年要重点开展的一项工作。近年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活动十分猖獗。不法分子之所以能够得逞,往往是与政府和职能部门中的腐败分子相勾结的。腐败分子人数虽少,但是破坏性极大。这些败类对不法犯罪分子或者大开绿灯,使他们轻易得手;或者充当他们的保护伞,使他们有恃无恐、逍遥法外;有的甚至与他们里应外合,直接参与犯罪活动。在开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中,一定要把这些腐败分子清理出来,依法惩处。各部门、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在严格执法、监督和强化管理上下更大的工夫。要重视利用现代技术,强化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手段。

第六,深化政府机关人事制度改革。一是坚持“凡进必考”,把住进口关。二是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进行民主推荐和民意测验,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能任用。三是国务院各部门副司级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一律按规定程序实行竞争上岗,择优任用。四是实行公示制度和试用期制度。经过公示和试用期,没有发现问题、能胜任工作的再正式任职。

第七,抓好农村基层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二是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税费改革后,除法定的税收外,取消包括乡统筹、村提留在内的专门面向农民的一切行政性收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也要一并解决。三是进行县乡机构改革。精简县与乡镇机构和人员,减轻财政和群众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在全国乡镇和县一级政府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促进廉政勤政建设。

李岚清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反腐倡廉的信心。解决中国的问题归根到底要靠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但是如果腐败横行,改革和发展就会走向反面,就会亡党亡国。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严重性、尖锐性,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党和国家完全有信心、有能力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腐败分子毕竟是极少数。我们已经探索出一条符合现阶段基本国情的有效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路子。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就一定能够把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遏制住,取得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更大胜利。

李岚清强调,各部门、各级政府要把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作为一项政治纪律来执行,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主要领导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要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

李岚清要求,各部门、各地区要认真总结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经验,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落到实处,在制定改革措施、政策、法规和规章时,都要把反腐倡廉的要求作为有机组成部分考虑进去,使各项改革措施和政策法规更加完善。

李岚清强调,政府系统要进一步完善内部层级监督的机制,主动接受同级人大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国务院各部委、各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会上,监察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人事部和卫生部的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发言。

中共中央有关部门、中央纪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和武警总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的负责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应邀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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